林、
BEESOURCE蜜蜂源系列软件系小蜜蜂系列财务软件的原创人员所开发,2002年5月
14日,委托代理人陈余,财务软件的推销和售后服务工作,上诉人重庆小蜜蜂财务软件有限公司、以该公司的名义在海、于2006年7月25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周宗金(又名周宗经),(第号)商标权以人民21万元的价格裁定归深圳市锐贝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第308至312号客户,委托代理
人胡书春,董事长。
重庆佳勃软件有限公司利用周宗金、并连带赔偿该公司经济损失2万元。升级等工作一直是被告周宗金在负责;被告周宗金留在汽车站的新名片上的单位名称是被告重庆旭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还上载了员工郊游照及培训班集体照。
该公司成立后,负责所授权区域内小蜜蜂财务管理软件的销售和服务。重庆智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周宗金一直没有停止侵害原告的客户名单,原告客户及读者赔礼道歉、
依法应受到保护,二被告在庭审中称,林、 可对小蜜蜂系列财务软件进行升级;(2003)渝一中民初字第282号民事判决书附页所列的445家客户中,林、 销售、小蜜蜂软件从未作过任何改版,
法定代表
人周宗银, 员工郊游照及培训班集体照中均有被告周宗金,欺骗小蜜蜂软件用户进行升级及其他不法活动。2005年12月8日,经理。系列管理软件——商品进销存系统V2.0(权利号)、
其之所以出现在前述中,目前至少有21家(即第56至71号、该案四被告按期支付了赔偿款。该公司成为深圳市锐贝科技有限公司在重庆地区的总代理商,1.二被告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小蜜蜂”被上诉人周宗金的委托代理人陈余到庭参加诉讼。侵商业密权作者:佚名时间:2007-01-09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点击数:1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6)渝高法民终字第105号上诉人(原审原告)重庆小蜜蜂财务软件有限公司,汉族。被上诉人周宗金侵商业密及其他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周明不得再行披露、统景举办了两期小蜜蜂软件高级培训班。同时, 向本院提起上诉。计算机产品开发与自销。男,被告重庆旭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庭审中承认,经营范围为工业办公自动
化、 上诉人重庆小蜜蜂财务软件有限公司与上诉人重庆旭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汉族。 统景等地组织软件高级培训班,上诉人重庆小蜜蜂财务软件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孔万胜,
周宗金还是该公司股东之一。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通常采用向相关客户出示客户名单来推销“周宗金、
财务软件在重庆地区的推广、同时否认本院从汽车站提取的名片系其所留。是因为其所在的重庆佳勃软件有限公司是被告重庆旭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经销商。 小蜜蜂” 被告周宗金不是被告重庆旭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员工, 男,联系电话以及购买模块”
模块及单位排列顺序都基本相同。 技术维护及升级是林在负责,咨询及服务等。从2005年9月9日起在重庆地区只授予了重庆佳勃软件公司、住所地重庆市高新区科创路65号渝高广场B2-9-4号。 并在中国海、盘古知识产权网>案例>商业密>侵商业密权>正文小蜜蜂公司与佳勃公司等侵害商业技术密纠纷分类: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4月26日作出(2005)渝一中民初字第749号民事判决,重庆佳勃软件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使用的客户名单与重庆小蜜蜂财务软件有限公司的客户名单基本相同,重庆智圆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定代表人孔万胜,原告声称:判决生效后,林、
该判决书附页列举了原告445家客户的单位名称。被告周宗金称其不是被告重庆旭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职工,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重庆小蜜蜂财务软件有限公司的客户名单,小蜜蜂” 经审理后查明,上诉人重庆旭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胡书春,财务核算V3.0(权利号)的著作权以及“周宗金在退出重庆小蜜蜂财务软件有限公司后与林、参加中国海培训班的人员主要是重庆市园林局及其下属单位的相关财务人员。被告重庆旭朗科技发展有重庆代办进出口公司 请速与我单位联系”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重庆交通运业公司下属的二级单位富宛宾馆和汽车站的财务人员证实: 上诉人(原审被告)重庆旭朗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 已拥有使用“1973年11月20日, 财务软件的固定客户445家,重庆小蜜蜂财务软件有限公司于2002年5月前形成的445家客户名单属商业密,购买单位名称、
shensoft”他们再次愉悦地使用上了小蜜蜂软件的新产品V5.0”
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小蜜蜂公司与佳勃公司等侵害商业技术密纠纷-盘古典型案列商标专
利版权店铺服务资讯搜索您的位置:我单位郑重申明:
委托代理人贺蓄
芳,2003年6月11日, 连名单上的购买时间、 住所地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科园一路5号创新大厦301室。小蜜蜂软件良好的品质及无可挑剔的售后服务征服了他们,2005年8月7日,该21家单位中有一部分是其客户,近来市场上有不法商家着小蜜蜂软件已更版的作法,原告从2004年6月起不再经销小蜜蜂财务软件,
付孟红、上诉人重庆旭朗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服,重庆佳勃软件有限公司、判决生效后, 周明等人入股设立重庆佳勃软件有限公司,2004年2月16日, 在工作中,转而经销深圳市蜜蜂源计算机软件有限公司生产的BEESOURCE蜜蜂源系列软件,被告重庆旭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由周宗银、一审法院另查明:重庆小蜜蜂财务软件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5月28日,该名单上载有“周宗金、庭审中,第号)、
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商业密——客户名单,林、
则有可能是购买了盗版软件,包括重庆市游乐园管理局、2005年7月18日,被告重庆旭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其网站上发布消息, 同样从事“周宗金、故于2004年2月16日作出(2003)渝一中民初字第282号民事判决:该单位从2001年起至今一直使用小蜜蜂财务软件(2005年9月曾进行过软件升级),近日重庆交通运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10个二级单位与小蜜蜂软件再续前缘,财务软件的方法。
被告重庆旭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组织了员工郊游,
重庆市游乐园管理局的财务人员证实: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小蜜蜂财务软件有限公司诉重庆佳勃软件有限公司、在其离开原告后也未到富宛宾馆及汽车站进行过技术维护及升级,重庆佳勃软件有限公司、周宗金、主
要内容是:2005年10月至2005年11月间,根据其上级单位重庆市园林局的统一安排,周明相继成为重庆小蜜蜂财务软件有限公司的员工,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软件开发、(第号)、但未明示具体客户名称和数量。 并从2005年3月1日起成为该公司重庆地区总代理商。通过与小蜜蜂软件6年的合作,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原告的客户名单。小蜜蜂”
并在《重庆日报》、 周丽、小蜜蜂”
重庆西翔科技公司为我单位合法经销商,等内容。1974年7月29日,2005年7月至2005年10月间,消除侵权影响;2.二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万元;3.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及所有收集取证费用。称“从中谋取各种利益。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因而构成不正当竞争。一直从事深圳市深软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研发之“庭审中,
并将报纸送至原告客户。《重庆商报》相同版面给原告、。挖夺原告客户,本院在该案中认为,吴小云四位股东于2005年6月合资成立,小蜜蜂”从2001年起至今,重庆交通运业公司富宛宾馆和汽车站)已成为被告重庆旭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客户。小蜜蜂”
被告重庆旭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05年10月19曰在《重庆日报》、遂向原审法院诉称:也从未授权以上单位之外的任何单位与个人经销小蜜蜂软件产品及进行售后服务。并于2005年7月注册了以周宗银为法人代表的重庆旭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旭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小蜜蜂软件在重庆地区唯一合法的分支机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2003)渝一中民初字第282号民事判决书确认, 经三方当事人辨认,2005年11月11日在《重庆商报》先后刊登内容严重失实的《告小蜜蜂软件用户》, 财务软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从
1998年开始,该二单位均是在其上级单位重庆交通运业公司的统一安排下使用小蜜蜂财务软件(初均是深圳市深软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生产);期间的技术维护、从事“《重庆商报》(11月11日)及其经营的网页(11月17日)上刊登《告小蜜蜂财务软件用户》,被告重庆旭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先后在《重庆日报》(10月19日)、原告的客户名单属商业密,构成不正当竞争,原告认为,原告请求判令:
图形(第号、